重庆市高速集团前副总经理穆军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与公职
重庆市纪委监委于9月28日发布通报,宣布经市委批准,针对重庆高速集团前党委委员及副总经理穆军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展开了立案审查。调查发现,穆军不仅失去了理想信念,且背离了初心与使命,抵抗组织的审查,并参与了迷信活动。他对中央八项规定置若罔闻,违规接受礼品和礼金。同时,他违反了组织原则,没有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导致廉洁底线崩溃,接受了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并通过民间借贷获得了巨额回报。此外,受私欲驱动,穆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承接和资金拨付中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穆军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组织、廉洁及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尽管在党的十八大后法律政策日益严格,穆军依然不收敛、不整改,其性质恶劣、影响深远,理应受到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重庆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决定给予穆军开除党籍处分,并由重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的决定,同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已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相关财物也一并转交处理。